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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国的警察机构要叫公安局?把“警察”叫作“公安”对吗?

摘要为什么我国的警察机构要叫公安局?把“警察”叫作“公安”对吗? “公安局”可是我们国家所独有的称谓,世界上独一无二。至于为什么叫“公安局”?说来话就长了,很多学者和专...

为什么我国的警察机构要叫公安局?把“警察”叫作“公安”对吗?

“公安局”可是我们国家所独有的称谓,世界上独一无二。至于为什么叫“公安局”?说来话就长了,很多学者和专家都从不同角度进行过阐述,很全面、很深刻,关键篇幅相当长。我今天站在“吃瓜群众”的角度,用我的认知给大家说道说道这个问题。

把警察机构叫“公安局”,在建国前就有,最早是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广州革命政府将其负责治安的部门称为“公安局”;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公安”是在1927年南昌起义后,在南昌设立市公安局。后来经历了很多变革,新中国成立后,之所以沿用“公安”、“公安局”的称谓,一个主要的历史原因跟抗日战争有关。当时,日军在沦陷区建立了许多日伪警察机构,这些“警察”为他们的日本主子做尽了坏事,以至于成为汉奸、走狗的代名词,在那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显然不能挂“警察局”的牌子,必须有所区别。就这样在1949年10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正式确定全国警察机构使用“公安”的名称,全国统一使用公安部、公安厅和公安局的称谓。

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普通群众的认知是,我们国家的“警察”就叫“公安”。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为了便于国际间交流,“警察”的称呼开始流行起来,在一些场合被经常使用,并得到迅速推广。

其实,正确、简单一点的理解应该是:“公安”一词一般用来指机构,后面应加部、厅、局或机关;“警察”一词则是职业名称,是对个体而言,在我国有个更亲切的称呼“人民警察”,简称“民警”,这可是周恩来总理帮取的名。“公安”与“警察”一起使用,就应该叫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界定,我国的“人民警察”除了公安机关的,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以前,很多人介绍自己的警察朋友都是这样介绍的——“这是我朋友,是公安。”

现在,正确的介绍应该是这样的——“这是我朋友,是警察,在公安局工作。”

大伙明白了吗?

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认知,讲得不到位或有错误的地方,还请有识之士在评论区给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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