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无须赔偿奥克斯,最高法终结长达六年的专利官司
格力无须赔偿奥克斯,最高法终结长达六年的专利官司
格力与奥克斯之间超过2.2亿元的专利纠纷案,无疑在行业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这场世纪专利大战在历时了将近6年之后,随着最高人民法院落槌的一份行政判决,终于迎来了最终的宣判结果,判决奥克斯购买的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应予无效。也就是说,格力在终审中得到胜诉。

如今看来,奥克斯当初的起诉动机也颇令人疑惑,事实上奥克斯并未进行压缩机产品的生产或研发,却以其为主要诉讼对象,这无疑让这场诉讼增加了许多吊诡与戏剧性。奥克斯本身并不生产压缩机,其空调产品压缩机全部为向外采购得来。而其购买东芝专利时,该专利保护期也只剩8个月。也就是说,奥克斯在该专利失效的前夕向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
奥克斯虽陆续在宁波、杭州、南昌三地起诉格力电器专利侵权,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宁波、杭州与南昌的鉴定结果截然相反。其中,宁波中院、南昌中院均委托了第三方司法鉴定。宁波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未给出明确鉴定结论,这就意味着宁波中院的判决没有司法鉴定的支撑。而南昌中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则独立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明确认为格力使用的是行业通用技术,不构成侵权。
奥克斯在南昌案件结果未宣判之前,便悄悄撤诉,这一举动有避开败诉结果的嫌疑。最终,格力持续维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认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授权条件,故撤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无效决定。奥克斯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了上诉,最终结果如上文所示。
最终的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警醒了那些想要利用法律漏洞获取非法利益的企业。任何试图在知识产权领域寻找破绽的行为,都将不被法律所容,在公平公正的审判下,真正的科技创新才是企业竞争的关键。
在未来的发展中,企业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商业竞争优势来自于企业自身的实力,包括技术、产品、品牌以及市场。在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必须以更开放的态度应对市场,积极推动自身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以真正的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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