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销毁证据 男子庭审中生吞父亲留下的遗嘱 被罚5万元
为销毁证据 男子庭审中生吞父亲留下的遗嘱 被罚5万元
这是一起遗嘱继承纠纷,原、被告为卢姓兄弟姐妹四人。原告卢甲向大兴法院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要求继承卢父名下的房屋,被告卢乙、卢丙、卢丁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案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大兴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在遗嘱继承案件庭审中,被告卢丙一把抓住不慎掉落的遗嘱并迅速捏成团,攥在了手里。随后佯装看原告的证据材料。

就在法官询问原告代理人这些证据的证明目的时,卢丙以飞快的速度将遗嘱纸团塞入口中。
大兴法院认为,“卢丙的行为已构成妨碍民事诉讼”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开发区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卢丙当庭“吞咽”证据的行为进行合议。合议庭认为:卢丙的行为已经构成毁灭书证,并对卢丙作出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10月17日下午,大兴法院依法向被告卢丙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并再次对其作出口头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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