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法院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
蒲城法院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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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蒲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花某、李某、王某等六人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这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蒲城县公开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起诉书显示,2018年,被告人花某与被告人李某、郭某系同学关系,经其他同学介绍认识了被告人窦某、广某、王某,因受香港电影《古惑仔》的影响,尚未成年的花某由此产生了“冲社会、闯名声”的想法,便纠集伙同其他五名被告人长期聚集在蒲城某酒店洗浴中心内,购置了腰刀,催泪瓦斯等犯罪物品,开始“出黑警”“冲社会”,赚取“地下出警队”费用。


从2017年10月开始至2018年4月,短短6个月内,违法犯罪次数多达16次。涉案人员19名,涉及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等,蒲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花某、李某、王某等六人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全体起立,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以被告人花某为首要分子的郭某某、广某某、李某等其余5名未成年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一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蒲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同小虎:通过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在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蒲城法院将再接再厉,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蒲城县共收集涉恶案件80起 ,刑事拘留140人,逮捕72人,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5个,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成效。今后,蒲城县将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强有力的细摸深查,全面清理,不留死角,确保从中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或核查结果,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记者:耿盼 张帆 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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